异地跳槽将不会白缴医保了
医保关系随着工作从石家庄转到北京,缴费年限有望不再从0计算。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消息,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《社会保障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》,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。纲要指出,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,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,累计合并计算。
政策
各地互认 首次明确十二五出台
省会的李女士3年前嫁到北京,也在北京找了工作。此前,她已经在石家庄工作并缴纳了5年的医疗保险,到北京工作需要将医保关系转入北京,但由于北京与河北之间的医保缴费年限并未实现互认,所以尽管她当时已在石家庄缴纳了5年医保,但当医保关系转入北京时,她的医保缴费年限还是要从0算起。
这样的情况,以后有望不再遇到。《社会保障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》强调,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。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,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,累计合并计算。
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,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。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,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,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,适应人员流动需要。
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。以农民工为重点,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,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。
据了解,2010年国家发改委曾透露,将逐步实现医保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,而这次则首次明确,各地互认政策出台的时间为十二五期间。
解读
异地跳槽 此前医保将不白缴
对于参保人员来说,缴费年限决定其退休后能否继续享受医保待遇。以石市为例,职工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最低年限为女满25年,男满30年,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,参保职工退休后可不用再缴费,住院时依然可以享受报销,其个人账户每月也会有资金划入。但达不到医保年限,将无法享受这些医保政策。
而新政一旦实施,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的,实际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。也就是说参保居民若在A地参加职工医保并缴费5年,当他跳槽到B地并继续缴纳职工医保的,实际缴费年限应为A地和B地的缴费年限之和。这样,劳动者就不用担心跳槽所导致的已缴医疗保险作废了。